122全國交通安全日的由來
2012年7月22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明確提出,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充分發揮主管部門、汽車企業、行業協會、社區、學校和單位的宣傳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和公德意識。同年11月18日,根據公安部請示,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自2012年起,將每年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
為什么定在12月2日?
確定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主要考慮數字“122”作為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于1994年開通并投入使用,群眾對此認知度高,方便記憶和宣傳;同時考慮每年12月2日我國已進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發期,春運等道路交通出行和運輸高峰也即將開始,在此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全國范圍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有利于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證廣大民眾出行安全。
3年來,122的主題發生了什么樣的變化?
2012年12月2日第一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12月2日第二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12月2日第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
那么問題來了,今年主題中七類違法到底是哪七類呢?
這七類違法行為分別是:超速、超載、酒駕、毒駕、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
這七類違法行為多發,社會危害較大
這七類違法行為的明顯特征是違反法律、野蠻駕駛、背棄文明。截至目前,我國機動車超過2.6億輛,機動車駕駛人數量已達3億(昨天的知識點),駕駛人數量、機動車增長速度位居世界第一;截止2013年底,我國公路通車里程達435.6萬公里,其中高速公里通車里程10.4萬公里,高速公路通車里程世界第一,目前我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任務艱巨。與快速進入汽車社會的現狀相比,我國汽車文明滯后,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法治意識還比較薄弱,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陋習仍然普遍。
從近年交通違法查處情況看,超速、超載、酒駕、毒駕、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等七類違法行為占所有交通違法行為總量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馬路第一殺手”。超載、占用應急車道常見多發,毒駕已成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問題,社會高度關注。
從這七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范圍來看,既有城市地區、又有農村地區,既有高速公路、又有普通道路。
從危害程度來看,超速、超載、酒駕、闖紅燈導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惡性程度高;占用應急車道危害群眾公共利益;不禮讓斑馬線,妨礙行人通行權利和直接危及行人生命安全,上述違法行為嚴重妨害交通秩序、道路安全。“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題的確定,旨在呼吁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抵制這七類交通違法行為,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規則意識、安全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文明禮讓意識,努力形成“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法規可恥”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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