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fā)布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guī)范》4月1日正式實施。規(guī)范要求,乘客上車前,出租車司機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出租車公司在接到投訴后,必須要在24小時內處理,10日內處理完,并將結果告知乘客。另外,出租車企業(yè)經營者要為車輛和乘客購買相應保險,建立乘客失物登記、保管、查找制度,乘客失物查詢,需在72小時內答復。
后備箱
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間,不少于后備箱的2/3。
的哥
需佩戴服務標志,不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吐痰在乘客上車前,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
除包車服務外,要使用計價器,不得議價,不得繞路。
忌食異味食物
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日前批準發(fā)布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guī)范》于4月1日開始實施。規(guī)范明確,出租車司機在運營中,乘客上車前司機禁問目的地,不得挑客,除包車服務外,要使用計價器,不得議價,不得繞路。記者昨日從成都市交委出管處獲悉,未來將根據這一國家標準,逐步完善成都市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乘客上車前不能詢問目的地
《出租車運營服務規(guī)范》中要求,后備箱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間,不少于后備箱的2/3。同時要求出租車駕駛員需佩戴服務標志,不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吐痰,提倡說普通話,使用規(guī)范服務用語。
此外,還要求出租車駕駛員應使用包括“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系好安全帶”、“請記住我的車牌號”、“您需要打開空調嗎”等26種中文和英文服務用語等等內容。
在乘客上車前,出租車駕駛員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除包車服務外,要使用計價器,不得議價,不得繞路。
解讀挑客拒載最少罰1000元
成都市交委出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在允許上客路段乘客招停后不載客、在營運站點不服從調派、待租時拒絕運送乘客的,無正當理由中斷服務、未經乘客同意繞道行駛或者強迫乘客組合租車的。”
《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明確了相應的處罰:“由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暫扣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五至十日或者對其從業(yè)資格延期注冊。”
的哥工作忌食有異味食物
《出租車運營服務規(guī)范》中有條較為特別的要求:出租車駕駛員運營前和運營中忌食有異味食物。
解讀哪些屬于異味食物還未規(guī)定
該負責人表示,確實目前成都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還沒有針對這一問題的規(guī)定。“國家標準出臺后,地方將逐步要完善相應的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