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針對20歲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一事,滴滴發聲明向遇害者道歉,稱“作為平臺,我們辜負了大家的信任,負有不可推卸責任”。
此事距離鄭州空姐遭順風車司機殺害案,只過了三個月。
由此,網約車平臺責任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圖片源于網絡)
在該事件之后滴滴公布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自查進展,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范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同時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關于滴滴的順風車業務,在我國內地發展勢頭迅猛,同時也在不斷的擴張,1月19日,臺灣樂迪科技宣布,獨家代理滴滴出行APP叫車平臺。滴滴在臺試水順風車業務,但在3月就吃9張罰單,共計人民幣3千多萬元;還有10張罰單審核中,預計人民并9千多萬元。4月14日,滴滴在臺順風車服務悄悄下線。而有人認為這是一個先進的模式,保證了從業人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堵”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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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模式,就樂清順風車事件簡析部分思考,暫不論網友提出的“滴滴七宗罪”,在此,筆者個人想問幾點:
滴滴是基于大數據的公司,是最有條件、最有優勢收集各種信息的企業。然而卻在危險發生時只有踢皮球的客服?
現在的滴滴,它已然成為一個平臺、一種行為方式,成為我們這個時代技術進步的一種象征。在各種場合,滴滴也總在釋放著這樣的聲音。但既然是一家社會化的企業,就必須承擔起最基本的社會責任。這幾年,滴滴不斷收購兼并國內同行,努力使自己處于近乎壟斷的地位。然而,滴滴并沒有認識到,市場份額的擴大,責任和管理必須同步。一味的迷信資本的力量,而不承擔社會責任這無異于空中樓閣。
隨著互聯網的興起,新興的企業相對傳統企業完善的監管體系,監管往往存在盲點多、薄弱環節多。社會安全治理,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個人的自律、企業的責任、政府的擔當缺一不可,政府的監管需跟上企業的創新,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監管,倒逼網約車平臺采取更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切實保障乘客人身安全。
所以問題不是取消順風車業務,而是要提高網約車的安全系數。其實作為乘客之所以在網約車和黑車之間,選擇了網約車,是因為相信他的安全性和正規運營,從而降低了自身本有的安全意識。這才是最關鍵的。
從安全意識角度講,要提高網約車安全性,就是要在乘客上車時,應該有一個安全系統。滴滴平臺的打車軟件具備衛星定位功能,能夠定位司機包括其所駕駛的車輛和乘客。
如果平臺定位系統出現故障、無法定位司機與乘客的即時位置,在乘客告知平臺相應情況后,平臺應當立即報警,由警方介入。提醒乘客注意人身安全,車內并安裝相應的報警系統。這樣,對乘客盡了提醒義務,對司機也是起到威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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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滴滴作為網約車平臺,應當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在收到失聯投訴后,滴滴平臺應該及時采取措施,聯系司機和警方。
深圳銳馳曼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偉說:“網約車出行確實為民眾提供了很多方便,但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他帶來的出行風險。民眾對滴滴等公司的信任導致放松了警惕,所以希望滴滴等網約車公司除了考慮利益以外,也更多投入資源資金去做安全保障;同時也希望政府主管部門也積極主動推進對網約車企業和承運人的全面監管,不能等悲劇發生后才去動作;最后希望大家乘坐網約車出行加強安全意識,不要取消訂單,APP支持一鍵報警功能,夜間乘車乘坐后排,上車通告朋友,注意觀察車內外環境。 如果能乘坐安裝了網約車專用行駛記錄儀的設備是最好的,那些都是監管部門認證過的車輛。安裝了行駛記錄儀的網約車在不間斷進行車內外錄像錄音定位并上傳管理部門和公安,對駕駛員駕駛和行為也具備監管和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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