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消息,為提高我國車輛的道路行車安全,滿足汽車電子設備對無線電頻譜資源的需求,根據我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及頻譜資源使用情況,工信部日前正式發布《關于24GHz頻段短距離車載雷達設備使用頻率的通知》。
通知稱,為提高我國車輛的道路行車安全,滿足汽車電子設備對無線電頻譜資源的需求,根據我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及頻譜資源使用情況,將24.25-26.65GHz頻段規劃用于24GHz短距離車載雷達設備的使用。具體事宜如下:
一、24GHz短距離車載雷達設備的射頻要求:
(一)使用頻率:24.25-26.65GHz;
(二)發射信號帶寬(-10dB帶寬)至少500MHz;
(三)發射信號的等效全向輻射功率譜密度限值符合要求;
(四)窄帶雜散輻射限值符合相關要求。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對有關射電天文業務保護的有關規定,在我國北京密云天文臺、新疆烏魯木齊南山天文臺、上海佘山天文臺、青海德令哈天文臺等射電天文臺址周圍5公里范圍內,禁止使用24GHz短距離車載雷達設備。
三、24GHz短距離車載雷達設備按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進行管理。設備投入使用前需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核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
四、24GHz短距離車載雷達設備使用時,不得對其他無線電業務電臺產生無線電干擾,也不得對其他無線電業務電臺提出干擾保護要求。
隨著智能交通和汽車電子工業的不斷發展,用于智能輔助系統的汽車雷達對于提升汽車駕駛的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義,24GHz車載雷達設備的頻率規劃工作也受到了業界的廣泛關注。據此,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就曾組織召開頻率規劃專題咨詢會,就24GHz頻段車載防撞雷達設備頻率規劃思路和草案征求了國家無線電頻率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及相關各方意見。
而在上月初,深圳地鐵蛇口線信號系統因使用公用頻段,與市民便攜式Wi-Fi頻段相干擾發生暫停運行。對此業內專家多表示,地鐵列控系統應采用專用通信工作頻段,和公眾通信頻段分開為宜。因此,此次24GHz短距離車載雷達設備專用頻段的明確,對于提高車輛的道路行車安全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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