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專項規劃(2010-2015)(下稱規劃)近日公布。通過城市更新重點建設寶安中心、沙井、公明、石巖、觀瀾、龍華、布吉、平湖、龍崗中心、葵涌和坪山等客運站,鞏固深圳的國家公路樞紐地位。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專項規劃(2010-2015)(下稱規劃)近日公布。規劃期內全市更新規模達69平方公里,明年共計提供保障房面積目標為150-180萬平方米,規劃還公布了近期21個重點地區改造指引。
期內全面完成原特區內城中村改造
按照規劃要求,全市城市更新改造規模180.6平方公里,規劃期內更新規模約為69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規模為23平方公里,包括城中村12.7平方公里、舊工業區9.2平方公里和舊城區1.1平方公里,拆除重建后應提供居住用地6.9平方公里、工業用地4.6平方公里、商業服務業用地5.7平方公里,以及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廣場、綠地等其他用地5.8平方公里。規劃期內年均拆除重建規模約為4-5平方公里。規劃期內城市更新固定資產投資(包括拆遷費用和直接投資)預計約3500億元,拉動國內生產總值累計約7000億元。
城市更新包括綜合整治、功能改變、拆除重建三種方式。其中,城中村和舊城區采取綜合整治為主、拆除重建為輔的更新方式。舊工業區采取拆除重建和功能改變并重的更新方式。在細分方式上,規劃提出城中村改造以居住和完善配套為主,積極引導原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第三產業,提高城市化質量。舊工業區改造以產業功能為主,通過改善生產環境、完善配套設施,為現代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等優勢產業發展提供優質的物質空間,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舊居住區改造以完善配套為主,提升社區生活品質。舊工商住混合區改造以多元化的商業、居住等復合功能為主,煥發其活力。
規劃提出在期內全面完成原特區內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原特區外主要地區的城中村配套設施完善、環境綜合整治。穩步推進舊居住區生活環境質量提升,初步實現宜居城市建設目標。
保障房配建比例沿用現有規定
按照城市規劃要求,此次全市更新范圍內有公共服務設施427處,市政基礎設施301處,規劃要求應在期內有限落實,并按照城市規劃要求建設。在交通布局上,規劃要求在城市更新中預留京廣深港客運專線廣深段、廈深鐵路、沿海鐵路過珠江鐵路通道。預留穗莞深城際線、深惠城際線等城際軌道交通線路。改造平南鐵路,建設完善平湖站。通過城市更新重點建設寶安中心、沙井、公明、石巖、觀瀾、龍華、布吉、平湖、龍崗中心、葵涌和坪山等客運站,鞏固深圳的國家公路樞紐地位。
在保障房配建方面,規劃要求拆除重建類城市工薪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房,基準配建比例沿用現有規定。一類地區配建比例不低于12%;保障性住房類型為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建比例為30%。二類地區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為8%;保障性住房類型為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建比例為20%。三類地區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為5%;保障性住房類型為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建比例為10%。配建比例可根據實際有增減。
規劃提出通過城市更新持續穩定提供保障性住房,力爭到2015年共計提供保障性住房150萬-180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