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物聯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做好十個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推動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部2014年物聯網工作要點。
一、工作思路
緊密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突出物聯網對穩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堅持市場導向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堅持“創新驅動、應用牽引、有序推進、協同發展”的思路,加強統籌規劃和行業指導,突破核心關鍵技術,推進應用示范,培育龍頭骨干企業,促進產業發展,強化安全保障,推進我國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堅持創新驅動。堅持立足現有技術優勢,強化創新基礎,提高創新層次,加快推進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拓寬發展思路,創新商業模式,發展新興服務業。強化創新能力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堅持應用牽引。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統籌部署、循序漸進,大力開展物聯網應用,以重大示范應用為先導,帶動物聯網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規模化發展,通過應用示范提升社會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產能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堅持有序推進。明確當前的重點任務,根據實際需求、產業基礎和信息化條件,突出區域特色,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物聯網技術研發、產業發展和應用推廣。加強資源整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避免重復建設。
豎持協同笈展。建立健全物聯網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部物聯網工作協調小組作用,協同制定政策措施,形成資源共享、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和各環節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協同發展效應。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
1、加強物聯網工作統籌協調
發揮部際聯席會議領導決策作用9組織實施專項行動計劃,加強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發揮專家咨詢委員會支撐作用,為政府決策和部際聯席會議運行提供重要支撐。健全部門、行業之間的協調機制,完善各部門與軍隊信息化主管部門的協調機制,促進軍民融合,統籌信`宅、安全保障及無線頻率資源分配利用相關工作。
2、加強對地方和行業物聯網發展的指導
及時研究解決物聯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引導和督促地方根據自身條件合理確定物聯網發展定位,有序推進物聯網發展。鼓勵地方政府出臺扶持物聯網技術研發、產業化及應用推廣的政策。結合地方典型應用需求,安排國家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
(二)突破核心關鍵技術
3、推進傳感器及芯片技術、傳輸、信息處理技術研發
研究智能傳感器設計、智能傳感器制造、智能傳感器封裝與集成、多傳感器集成與數據融合及智能傳感器可靠性領域的高性能、低成本、智能化傳感器及芯片技術。研究面向服務的物聯網傳輸體系架構、物聯網通信技術及物聯網組網領域的物聯網智能傳輸技術。研究物聯網感知數據與知識表達、智能決策、物聯網跨平臺和能力開放處理及物聯網開放式公共數據服務應用領域的物聯網智能信息處理技術。
4.支持物聯網標識體系及關鍵技術研發
開展物聯網標識技術、解析體系與標準框架研究。重點研究支持多應用的自主化標識管理平臺和網關技術,研究支持多協議、多標識轉換的通用網關,研究支持多種接入方式、統一地址轉換、統一采集模塊數據接口、數據映射關系管理等關鍵技術。研究物聯網標識擴展與安全機制。
5.開展物聯網技術典型應用與驗證示范
建立集成感知、傳輸、智能信息處理等物聯網關鍵技術的示范系統,結合新一代移動通信、云計算、下一代互聯網、衛星通信等技術,對物聯網關鍵感知、智能傳輸`智能信息處理、安全技術等進行驗證示范,集中實現核心技術的突破,通過示范帶動產業的發展。
6。構建科學合理的標準體系
建立健全物聯網標準體系。開展安全、標識、數據、測試等領域共性技術標準以及感知、網絡傳輸、信息處理領域關鍵技術標準的研制工作。加強國際標準化工作,提交國際提案,增強國際影響力和竟爭力。啟動標準驗證與服務平臺建設并開展標準驗證和服務。進一步完善物聯網標準化工作機制。
(三)開展重點領域應用示范
7、推動工業生產與經營管理智能化應用
面向兩化融合以及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需求,以流程工業和裝各工業為重點,在煤炭、石化、冶金、汽車、大型裝各工業中各選擇卜2家重點企業開展面向生產過程、供應鏈管理、節能減排、電力需求側管理的物聯網應用示范,支持基于物聯網技術的全自動服裝生產線研發和產業化應用,推動傳統產業的生產制造與經營管理向智能化、精細化、網絡化轉變,提升生產和經營效率。
8、開展農業、商貿流通、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等重域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礎設施領域應用示范
選擇1~2家大型制造企業,開展企業物流作業管理物聯網應用示范。在全國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推廣生產環境實時監控和智能處置應用,建立民爆行業生產經營動態監控信息平臺。開展1~2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車聯網新技術應用示范,包括導航定位、緊急救援、防碰撞、節能減排、非法車輛查緝、打擊涉車犯罪等,開展車輛識別及電動自行車智能管理物聯網應用示范及推廣。開展基于物聯網的鉛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工業包裝循環共用系統技術研發和應用示范。會同相關部門在精細農業和農資服務、污染源監控和生態環境監測、能源管理智能化和精細化、水利信`患、采集和信息處理等領域開展應用示范。
9.推進公共安全、醫療衛生、城市管理、民生服務領域應用示范
加快實施國家重點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深化嬰幼兒乳粉及酒類應用,建立健全肉類等重要商品追溯體系。選擇卜2個城市實施城市基礎設施管理物聯網應用示范9實現對地下管網、立交橋、井蓋設施、無線基站、城市內澇、供排水設施、地下空間安全等狀態信息的實時采集、在線監控、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在大中城市選擇重點社區,開展智能家居示范應用。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醫院智能管理和社區醫療健康服務應用示范。
10.依托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開展應用示范
按照《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綱要(2012-20⒛年)》明確的重點任務,積極組織實施《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范區建設三年(2013-2015)行動計劃》,著力推進智能制造、智能農業、智能交通、智能醫療、智能環保等應用示范工程,發揮先行先試作用,為全國物聯網發展積累經驗。
11、推動電信運營等企業開展物聯網應用服務
支持電信運營、信息服務、系統集成等企業開展3-5個物聯網典型應用示范工程的運營和推廣,充分利用現有公共通信和網絡基礎設施開展物聯網應用服務,重視信`豈、資源的智能分析和綜合利用,促進信息系統間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對物聯網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分析和風險評估。
(四)促進產業協調發展
12、培育和挾持物聯網骨干企業
鼓勵物聯網骨干企業通過承擔債務、出資購買、控股等形式進行企業兼并,壯大物聯網企業規模,提高產業集中度。在傳感器、核心芯片、無線射頻識別(RFID)、傳感器網絡、信息通信網、嵌入式軟件、系統集成等領域打造一批品牌企業。提出物聯網優秀企業評定辦法,并組織實施。支持物聯網骨干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搭建物聯網國際信`憝咨詢平臺,提出物聯網信`憝咨詢平臺建設方案并進行搭建和試運行。
13、引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營造企業發展環境,采取靈活多樣的模式,做好中小物聯網企業的孵化、扶持和服務工作。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加強集聚區域軟硬環境和條件建設,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搭建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科研院所、中介機構之間的合作平臺,促進集群的專業化分工合作。引導、培育和支持一批電子信息行業中小企業加入物聯網產業鏈,為大型企業提供配套服務,參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等環節。
14、培育物聯網產業聚集區
結合現有開發區、園區的分布,以及物聯網產業發展的基礎和優勢,按照產業關聯度和區域特征,在東、中、西部地區,以重點城市或城市群為依托,在全國范圍內打造一批具有鮮明特色、可復制性強、技術擴散性強的物聯網產業聚集區。加強對產業聚集區的管理,優化產業聚集區發展環境。加強對無錫示范區建設和發展的指導,制定出臺具體政策措施,在規劃實施、項目安排、政策優惠、金融服務、人才建設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15、建設和完善公共服務平臺
針對物聯網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區域、各行業已有的物聯網相關產業公共服務資源,引導多種投資參與物聯網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公共服務平臺體系。根據產業共性需求,加強和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供檢驗測試、市場推廣、企業孵化、信息咨詢等服務內容,做好公共服務平臺的管理工作,探索運營機制,提升服務水平。
16、組織商業模式研究創新和推廣
對物聯網專項支持的項目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的項目進行分析總結,形成物聯網商業模式分析報告。建設國家優秀物聯網商業模式及解決方案案例庫,滾動更新,并對外發布,以指導產業發展。研究支持產業聯盟主作的辦法,以各地物聯網產業聯盟為抓手,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物聯網商業模式創新體系。組織開展物聯網商業模式創新交流工作。推廣公共事業領域物聯網商業模式,發展物聯網專業服務,拓展物聯網增值服務。
(五)推進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17、建立健全物聯網安全保障體系
推進物聯網關鍵安全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加強物聯網安全標準制訂與實施工作。完成物聯網信息安全技術研究并進行物聯網信息安全技術檢測評估平臺建設方案論證,支持2-3家國家級科研機構以產學研用聯合的方式開展平臺建設。建立健全物聯網信`憝安全相關制度、標準、規范,完成預警與態勢通報機制、信息共享與分析機制建立與基礎環境建設。
18、開展物聯網應用安全風險管理建設試點
形成物聯網應用全生命周期安全風險管理試點建設方案并分兩批選擇重點領域開展試點工作。針對國家公共安全與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的物聯網應用,加強對系統解決方案、核心設各與運營服務的風險評估,研究制定“可發現、可防御、可替換”的物聯網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六)營造良好笈展環境
19、加強各部門工作銜接
做好規劃政策銜接,開展規劃協調和評估,定期協調調整。加強各部門間有關物聯網產業發展、技術研發、應用推廣、標準制定和安全保障措施的銜接和協調,按季度就重大問題開展政策協調。做好專項資金銜接,加強各類財政資金和各部委應用示范工程立項的協調溝通。加強對地方有關物聯網研發、產業化和應用推廣工作的指導,引導地方發展。做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統籌,促進軍民物聯網技術的融合互動。
20、完善產業發展政策
加強對物聯網產業界限研究,制定物聯網產品目錄。研究提出物聯網運行監測指標體系和監測方案。研究、評估制約物聯網應用的行業壁壘,消除不合理規定,在部分領域適當放寬對物聯網相關業務的市場準入條件。建立物聯網應用方案案例庫,開展優秀應用成果推廣推介,支持重點領域相關企業推廣、應用物聯網產品和解決方案。加大標準組織的協調和管理力度,加強基礎和應用技術標準的銜接配合,加大對物聯網技術、產品和解決方案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21、加大財稅和金融支持力度
在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和“新一代寬帶無線移動通信網”中加大對物聯網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的支持,繼續做好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的組織實施。利用好其他各類財政資金,重點支持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推動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暢通投融資渠道。
22、加快完善法律法規
針對相關立法中影響物聯網發展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組織開展物聯網相關數據安全保護法律法規研究,研究物聯網環境下個人信息保護辦法,起草相關草案。開展物聯網相關技術的知識產權評議,分析國內外知識產權態勢,對我國物聯網重點技術和應用進行知識產權問題排查和風險評估,制定知識產權評議指南和操作流程,發布物聯網知識產權態勢分析年度報告。
23、加強專業人才培養
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充分發揮人才培養基地作用,加快培養高端技術技能人才、工程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校外實訓基地,拓展校外實踐基地,提升物聯網人才培養能力。依托國家重大專項、科技計劃、示范工程和重點企業,培養物聯網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才。進一步完善人才的市場機制,吸引物聯網產業發展所需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回國和來華創辦物聯網企業、從事教學和科研等活動,完善物聯網人才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