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泉州公安自主研發的執法記錄儀信息采集管理系統正式運行。該系統將實現執法記錄儀現場音像數據與警情有效關聯、執法記錄儀音像數據存儲及調用的規范化。
目前,全市公安系統共有2700余部執法記錄儀,基本覆蓋一線民警。拳頭大小的執法記錄儀,集錄音、錄像、拍照、對講多功能于一體,可對執勤執法現場全程記錄,規范與監督民警執法。
2700部覆蓋一線民警
這部拳頭大小的黑色執法記錄儀,可以別在左肩上,高清的攝像頭,還配備紅外線效果,即使夜間執勤,也能清晰記錄。記錄儀的另一面,是2英寸見方的屏幕,能即時直播、回訪影像記錄。
去年12月,臺商公安分局首先作為試點,在全區內推行現場執法記錄工作。今年以來,泉州一線執法執勤民警陸續配備執法記錄儀,共2700余部,基本覆蓋一線,同時明確記錄儀使用原則。
首先,“處警必帶”。各執法單位在接報以及主動發現、需現場處置的各類治安、交通、消防、刑事等警情或緊急求助類警情時,必須隨身攜帶現場執法記錄儀等現場執法記錄裝置。
其次,“執勤必用”。各執法單位對當場盤問、檢查及巡邏盤查,進行當場行政處罰、現場治安調解以及現場查處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理重大交通、火災事故以及現場處置群體性案(事)件等,必須同步不間斷使用執法儀。
執法數據24小時內儲存
昨天正式運行的執法記錄儀信息采集管理系統,是泉州公安自主研發,全國首創,可以將分散化的執法記錄數據統一管理。
泉州市公安局指揮情報中心主任陳泉斌介紹,這個信息采集系統,在民警接處警24小時內,可將執法記錄儀上的音頻資料上傳至公安網絡,與市民報警形成的唯一警情編號形成關聯。
音像數據存儲時間至少一年,用于反饋與評判民警執法水平。如果有群眾投訴或對執法存有質疑,各級公安也可從系統中直接調取音像資料,促進執法活動在陽光下運行。
另外,對于執法對象不配合,辱罵、拉扯民警的情況,也能輔助相關部門客觀還原事實真相,保障民警與當事人合法權益。
今年5月17日,豐澤泉秀派出所一名交通協管員,在進行交通糾違時,被一輛轎車沖關拖行100多米,造成協管員與一名群眾受傷。案發后,警方通過執法記錄儀錄像資料,查出作案轎車車主,并于4日后抓獲犯罪嫌疑人。執法記錄儀在此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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